催化燃燒裝置是指在催化劑作用下燃燒的裝置或設備。催化燃燒裝置的工作原理是:借助催化劑使有機廢氣在較低的起燃溫度下進行無焰燃燒,使有機廢氣分解為二氧化碳和水蒸汽。催化燃燒器電控制系統(tǒng)由PLC控制器、文本顯示器、變頻調速器、點火器、紫外線傳感器、熱電偶等電控設備以及風機,另外由零壓閥調節(jié)燃氣與空氣的比例。
在工業(yè)生產中,有大量的含苯類、醇類、酮類等有機廢氣散發(fā)。危害工人的健康并污染環(huán)境。80年代以來,催化燃燒裝置作為一種治理有機廢氣污染的手段,在我國取得了相當大的成效。但是,在催化燃燒裝置的設計、加工、應用過程中,還存在一些潛在的不安全因素。在北京、上海、沈陽等地曾出現過因安全措施不得力而發(fā)生起火、爆炸的事故。因此,應用催化燃燒裝置的安全問題應引起足夠的重視。
事故隱患,重時裝置將發(fā)生火災和爆炸。為此,國家應統(tǒng)一制定關于催化燃燒治理有機廢氣的濃度控制標準或設計規(guī)范。除上述因素外,從技術角度考慮,以下幾點不安全因素也值得注意:
一、有機氣體的爆炸下限與溫度有關。
通常,溫度愈高,反應速度愈快,爆炸范圍愈大。當進入催化燃燒裝置的有機廢氣濃度過大時,催化燃燒裝置的溫度將會升高,加之自前國產催化燃燒裝置均未設置廢氣濃度檢測和控制設備,而溫度升高后的有機廢氣的爆炸下限值將比手冊給出的值要小,再加上裝置中有機廢氣成分混合的不均勻性,在局部區(qū)域可能大于高溫條件下廢氣的真實爆炸下限,則有爆炸的危險。
二、一般來講,大多數有機廢氣中的有機成份在同樣爆炸下限濃度下,所含的燃燒熱值可視為相同值,每1%的爆炸下限值約含熱值18.68千焦/牛·米勺如果全燃燒,即熱值全部用于使廢氣本身升溫,則1%的爆炸下限值的廢氣燃燒可使廢氣升溫15.3℃;當廢氣濃度達到25%的爆炸下限值時,可使廢氣本身溫度升高。
鑒于催化燃燒裝置的現狀,建議有關部門強化對催化燃燒裝置的設計、生產和應用幾方面的管理,著重采取以下措施:
一、組織各方面的力量,對催化燃燒裝置應用中出現過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,總結教訓。
二、制定嚴格的安全使用標準,做到有章可依。
三、對生產、設計催化燃燒裝置的單位,應進行有關安全技術檢查。如沒有勞動保護部門的生產和設計資格認可,應禁止盲目生產和設計。
四、在各項采用催化燃燒裝置治理有機廢氣的工程中,應有勞動保護部門參加,對其安全措施進行審查。如沒有良好的消防預警和安全控制措施的設計工程,應不許開工,以確保安全。